氣候變遷與能源管理

▪ 南茂科技能源管理政策

 

TCFD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氣候變遷已是全球企業推動永續發展共同面臨的挑戰,要將全球升溫控制在不超過2℃之內,影響著企業產能擴充及市場機會等隱含的機會與風險,是企業必須正視且提前因應準備的挑戰。南茂深知企業力行的重要性,肩負起環境保護重責,參考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所發布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之架構,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管理,進一步對氣候變遷的影響有全盤性瞭解。

 

▼TCFD 架構

 

氣候風險/機會鑑別

2024年由南茂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共同檢視及討論,經討論後維持同2021年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鑑別之結果,並計畫於2025年強化檢視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的分析與鑑別。以TCFD為指導原則,風險議題涵蓋轉型風險及實體風險,歸納出法規政策、市場/ 技術、及營運中斷等風險類別,碳風險共計48個項目,屬重大碳風險共4項、中度碳風險共7項;碳機會共計21項,屬重大碳機會共3項;中度碳機會共7項,總計69項風險與機會項目。

 

我們依風險衝擊可能發生時間(短期、中期、長期)、衝擊程度因子(財務、營運/人力、法令、商譽),排序出風險與機會等級,最終鑑別出4項重大碳風險及3項重大碳機會,共7項重大風險與機會,評估潛在財務影響、研擬相關對策與因應措施,以期減緩氣候風險的衝擊與掌握未來商機。

 

 

溫室氣體盤查

 

南茂積極響應全球減碳趨勢,將減緩及調適氣候變遷納入營運管理中的重要議題,並設置環境安全衛生暨能源管理委員會為推動碳管理議題權責單位。自2009年開始各廠自主性的實施盤查,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清冊,找出生產過程中的關鍵溫室氣體排放源加以管理。我們每年皆依循ISO 14064-1進行查證確保數據品質,提供利害關係人具公信力的碳管理資訊。

 

2024年南茂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類別一+類別二)約249,924.67公噸CO2e,分析溫室氣體排放總量,98.44%皆為外購電力所產生的類別二排放,類別一排放量約佔總排放量1.56%,主要來自於各廠區冷媒使用之氫氟碳化物(HFCs)逸散量共2,685.2公噸CO2e。為因應蒙特婁議定書-吉佳利修正案及我國氫氟碳化物管理辦法,未來在新購使用冷媒相關設備時,不再採購列管之氫氟碳化物,逐步減少氫氟碳化物的使用。全廠區無使用全氟化合物(PFCs)。鑑於南茂的排放結構,廠內已成立節能小組,積極針對各項耗能設備展開節能管理方案。

 

南茂自2021年起主動依ISO 14064-1:2018版增加類別三及類別四查證,並提前因應IFRS要求,階段性逐年擴大盤查範圍,2023年納入類別四「資本物品」、「資產使用」、2024年納入類別五使用來自組織產品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投資」,更加準確掌握碳排放來源,積極推展減碳行動。2024年類別三至類別六排放總量為105,286.77公噸CO2e。

 

針對運輸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減量,除了持續優化員工交通車行駛路線整併外,南茂計劃於2025年實施出差共乘措施,每周定期派車往返南茂台南廠及高鐵台南站,鼓勵員工從生活中落實節能減碳,減少運輸工具燃料耗用及空氣污染。

 

能源管理與效率

由於科技製造產業特性,南茂為經濟部能源署規範下的用電大戶之一,南茂始終秉持嚴謹且珍惜能源使用的態度,自2012年開始有計劃性地展開節能行動,持續引進各項節能技術和設備,並自發性在2014年台南廠及2017年竹科廠陸續導入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驗證;為更加準確與落實各廠能源管理措施,已規劃於2025年增加竹北廠及湖口廠導入ISO 50001查驗證,藉由能源管理的盤查,準確找出廠內主要耗電設備,並依據盤查結果推展各項節能行動方案。

 

2024年節電率達3.94%,持續擴大結合生產設備節能,節電率較2023年增加1.17%

2024年南茂節能團隊跨部門溝通合作,持續精進節能減碳行動,主要包括4大節能類別:設備能資源減量、智慧節能、照明節能、運轉條件優化;不僅延續2023年節電效益最佳的行動方案,亦持續進行設備汰舊換新及運轉參數優化。南茂節能範疇延伸至工廠端的生產設備,全面涵蓋公司設備,具體措施包含:工廠端機台優化CDA減量、參數調整、智慧控制,達全員參與節能行動,於營運中有效落實節能管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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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能源規劃

用於製程的外購電力,是我們整體碳足跡最主要來源,因此我們致力減少外購電力的產生,並優先以內部營運節能管理措施進行減碳,再者輔以投資再生能源,積極達到淨零轉型。綠色能源的投入南茂主要以太陽能建置及購買再生能源憑證為主,在太陽能建置方面,於2012年起陸續於南茂南北廠區建置屋頂型太陽能板,並與台電簽約轉供綠電。除了在自有廠房自建屋頂型太陽能板之外,亦透過租地自建太陽能案場的方式,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各案場建置區域遍布於北、中、南以及東部地區。截至2024年年底,太陽能總建置量達7,206.15 kW,且統計太陽能發電13年來累計達12,961,733度,相當於可供給近38,348戶家庭每月用電量(註1)。在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方面,於2024年共計購買2,840張再生能源憑證,佔2024年總能源使用0.57%,較2023年提升約167倍的再生能源比例。

 

為積極達到減碳目標,南茂綠色能源發展規劃將把重心放在太陽能的自發自用,預計將於2025年將自有案場共5,124.95 kW轉供自發自用,每年預估可發電量約6,222仟度,約占總能源使用(註2)1.26%。未來亦將持續評估購買與發展其他綠色能源的可能性,以實現更具企圖心的減量目標。

 

註1:我國112年每戶平均每月用電量約338度計算 (資料數據取自經濟部網站)
註2:以基準年2021年度之用電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