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組織
董事會
南茂科技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單位與重大經營決策中心,負責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公司永續發展之規劃與執行情形,並依據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行使職權,確保公司遵循各項法令,且對公司及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落實多元化
2021年南茂科技董事會設有9席董事,其中包含5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佔全體董事比例56%,女性董事佔全體董事比例33%,皆由具豐富產業經營經驗與學術經驗之成員組成,包括企業管理、電機工程、財務會計等專業背景。
董事會原則每季召開1次,如遇緊急事項或董事過半數之請求得由董事長隨時召集之。為推行公司治理制度,強化董事會職權,南茂科技之董事均已依規定每年持續進修,每人每年皆按法規規範進修6小時以上,並持續參與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相關進修課程,以具備經濟、環境及社會之能力及制定相關決策。各董事出席會議及進修情況,亦持續公開於公司年報,並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供投資人與股東充分瞭解。
南茂科技董事會奉行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執行董事會之業務,其運作執行於2021年度無遭受主管機關裁處糾正之情形。2021年度共召開8次董事會,全體董事親自出席率達94%,有效發揮其監督功能。
▼ 2021年董事會成員進修情形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總進修時數 |
2021/08/1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大勢所趨的ESG與公司治理3.0 | 27 |
2021/08/1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防範內線交易暨內部人股權交易 | 27 |
2021/11/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洗錢及資恐防制之發展趨勢與重要規範 | 6 |
2021/11/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企業營運與相關稅制探討 | 6 |
合計 | 66 |
註:總進修時數=課程時數X進修人次
南茂科技第十屆董事會成員:(任期2021/7~2024/7)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目前兼任南茂科技及其他公司職務 |
董事長 |
鄭世杰 |
Saginaw Valley State University 企業管理碩士 |
南茂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
董事 |
矽品精密 |
東海大學管理碩士 |
矽品精密工業(股)公司董事/資深副總經理 |
董事 |
矽品精密 |
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碩士 |
矽品精密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
董事 |
蘇郁姣 |
The University of Leeds企業管理碩士 |
南茂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
獨立 |
歐進士 |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管理(會計)博士 |
亞洲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講座教授 |
獨立 |
温瓌岸 |
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博士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教授 |
獨立 |
詹惠芬 |
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律碩士 |
聯茂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 |
獨立 |
王永和 |
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博士 |
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暨微電子工程研究所教授 |
獨立 |
楊宏澤 |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博士 |
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
審計委員會
組織 |
▪於2007年6月28日成立 ▪經董事會通過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且至少1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1.歐進士 獨立董事(主席) 2.温瓌岸 獨立董事 4.王永和 獨立董事 3.詹惠芬 獨立董事 5.楊宏澤 獨立董事 |
設立目的 |
▪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責 ▪行使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職權 ▪監督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審核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及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報酬及獨立性與績效評估;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監督及審核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監督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 |
運作情形 |
▪每季至少召開1次會議,並與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及簽證會計師充分溝通 ▪2021年共召開6次審計委員會 ▪各獨立董事出席會議情況,於公司年報揭露 |
薪資報酬委員會
組織 |
▪於2012年3月29日成立 ▪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委員會成員:由3席獨立董事組成 1.王永和 獨立董事(主席) 2.歐進士 獨立董事 3.温瓌岸 獨立董事 |
設立目的 |
▪評估管理階層之經營績效,並健全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監督董事及經理人薪酬之管理 |
運作情形 |
▪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2021年共召開5次
|
公司治理主管
組織 |
▪於2021年通過由財務會計管理中心副總經理蘇郁姣女士擔任公司治理主管 ▪其資格符合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將於2022年任期滿一年前依法令規定完成專業進修 |
設立目的 |
▪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職權包含: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
運作情形 |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執行重點如下: 1.2021年共召開8次董事會及6次審計委員會 2.2021年召開股東常會1次 3.董事會成員均完成至少6小時之進修課程 4.本公司為董事及重要職員投保責任險,並於續保後向董事會報告 |
▼ 2021年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總進修時數 |
2021/08/1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大勢所趨的ESG與公司治理3.0 | 3 |
2021/08/1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防範內線交易暨內部人股權交易 | 3 |
2021/11/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洗錢及資恐防制之發展趨勢與重要規範 | 3 |
2021/11/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企業營運與相關稅制探討 | 3 |
2021/11/12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10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3 |
合計 | 15 |
註:公司治理主管於2021/3/16新任,2021年進修時數15小時,將併同2022年進修時數,於2022年任期滿一年前依法令規定完成專業進修。
內部稽核
組織 |
▪依法設置「稽核室」專責單位,隸屬於董事會 ▪稽核室由專任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共2人組成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 1.依據本公司「人事規章」之規定辦理 2.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考核由董事長核定;薪資報酬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薪資報酬建議,交由董事會決議 3.其他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及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
設立目的 |
▪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之有效性與落實執行情形 ▪提供內部單位內控諮詢及改善建議 |
運作情形 |
▪每季至少1次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控制執行情形,2021年向董事會6次彙報;向審計委員會5次彙報 ▪透過Email、會議/座談與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討論內部控制及獨立董事關注議題,2021年共1次單獨會議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 內部稽核主管每月月底前交付上月份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給各獨立董事查閱外,並至少每季於審計委員會陳報及溝通稽核業務。
▪ 會計師至少每季就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年度另包含個體財務報告)查核或核閱之相關事項,以會議的方式向各獨立董事進行報告及溝通。
▪ 2021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如下: